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作者:学生科
发布时间:2014-12-11 09:31
来源:学生科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一、 学生宿舍由校学生科指导管理,由校领导、后勤办、校团委学生会协助开展工作。
二、学生宿舍实行宿舍管理员负责制。
三、各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安排。第四条 宿舍楼设有保洁员,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节 学生宿舍卫生制度
一、卫生
(一) 共同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二)不向窗外和公共区域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
(三)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四)每天由各班级负责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周三下午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各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三、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值日生负责制,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根据文明寝室要求排出每日值班表;
四、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文明寝室评分标准);
(一)墙壁地面卫生
1、地面干净、干燥、无杂物;
2、门、窗、玻璃整洁,门外左右墙壁干净,无损坏,天花板、墙壁无灰尘蜘蛛网;
3、扫除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垃圾桶内无杂物。
4、寝室内无乱挂纸画、衣物。
5、洗涤干净的衣物应挂在走廊的铁丝上;室内扫把、撮箕摆齐在墙角。
(二)床铺整理
1、被子叠成方块,棱色要分明,双折向前,开口朝外,放在床上中靠墙,统一放在靠窗户边,枕头放在进门口这边。
2、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床单无褶皱;床单保持清洁,每天起床后拉平。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统一;床上无杂物,床上不可吊挂任何物品;床上不得摆放其他衣物等;床下打扫干净,不允许有其它杂物。
3、蚊帐统一压在凉席下面。
(三)行李整理与摆放
1、鞋子放置床下成一条线,鞋子分类摆放,鞋尖向外。
2、床下箱子摆放整齐有序。原则上要求所有箱子摆放至床铺底下,如果因床铺过低或箱子过高塞不进去,请班主任予以注明数量及原因粘贴于宿舍门后面,备查。
3、空床干净,整洁,所摆物品整齐。
4、行李柜上不能摆放任何杂物;要求干净无灰尘。
(四)日常用品摆放
1、漱口杯把一致朝外摆放整齐,牙刷、牙膏放在漱口杯内,所有洗漱用品统一摆放放至行李架第二层,保持美观;雨伞统一放置二层,要求收好,不凌乱;
2、宿舍所有桶子摆放至行李架第一层及地面,脸盆放置桶子上。
3、行李架第三层统一摆放书本,不允许摆放其他东西。
4、走廊可晾衣服但须美观且不阻碍人行通道,滴水衣服请晾至阳台。
(五)寝室文化氛围布置
1、允许装饰宿舍,但须美观大方、无伤大雅。
2、文化氛围布置必须统一形象,不得各自为政。
3、若无氛围布置,清洁打扫即可。
(六)不违章用电、电器及携带火种
1、不得私拉电线,电线更不得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得使用多用插线板、电炉、电饭锅、电热毯、电热杯、电热壶、热得快、电发棒、取暖器等电热器具,冬天使用暖手宝需充电时,必须有人在场,充热之后要马上拔掉充电器及电源。
4、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点蚊香。
5、周日晚——周六上午不得使用手机充电器,更不允许手机充电,违者一律没收,直到家长来校领取或学期末放假才能归还。
七、 学生寝室卫生每天早由宿管员例行检查,每周由学校各部门任课老师抽查2次,每周三由卫生大检查的值班老师、学生会成员检查,并每日、每次、每周予以公布。
八、垃圾袋的申领
1、每月第一天下午第七节课下课后,统一由寝室长在宿管员处领取,并登记。
2、每个寝室每月领取小垃圾袋30个。
九、 奖惩条例
1、周文明寝室:本周累计扣分未超过5分者获得“文明寝室”称号,为班级获得1分;
2、月优秀寝室:月累计得分不低于85分获得“优秀寝室”称号,为班级加3分,得分排名前无名另加2分;
3、进步寝室:当月得分进步最大的寝室,分为男寝和女寝,评比两个寝室,颁发“ 月最具进步寝室”奖状,并为所在班级加2分;
4、免检寝室:连续两月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将升级为“日常免检寝室”, 但宿管员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大卫生检查正常进行,单次抽查或检查扣分不超过2分的每月可以为班级获得10分的加分。同时,如果出现超过2分及否决项,将撤销“日常免检寝室”称号,纳入常规检查;
5、对于卫生检查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责令班主任参与本寝室的整顿行动;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及浴室设备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二、浴室管理
(一)开放时间:11:50—13:00 16:30—18:30 21:00—21:30
(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浴室任何设备设施,严禁偷水使用,一经被学校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赔偿金额的,将由所有使用者平摊赔偿金额;严禁进入异性浴室,严禁在浴室聚会,吃零食、饮酒等;爱护浴室卫生,沐浴完后必须将自己的垃圾带出浴室或放入垃圾桶内,学校将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有发现浴室设备设施损坏要上报学校后勤部门,所属部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维修;
(三)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第四条 严禁私拉电线,使用宿舍内不允许的电器设备,违者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电吹风、充电器外,其它电热器如多用插线板、电炉、电饭锅、电热毯、电热杯、电热壶、热得快、电发棒、取暖器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由寝室长负责保管门锁钥匙一把(储物柜钥匙每人一柜一把),宿舍管理员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新生进校时,由推选的寝室长到宿管员处登记,方可领取钥匙1片,学生调整寝室或毕业离校需一并交还钥匙。
二、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个人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员,从宿管员处借用备用钥匙自行另配,并填写《备用钥匙借用表》,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三、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四、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也需凭本人证件归还。
五、钥匙只借给本寝室的人,非本寝室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生宿舍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宿舍大门管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开放:6:30—7:40 11:50—14:00 16:30—18:50 21:00—21:45
周六晚上关闭:关闭时间为: 21:00
周日大门开放时间为: 6:30——18:50 21:00——21:45 其他时间为关闭
三、宿管员将在每天早上7:40;中午14:00以及晚上18:50关闭寝室大门,届时学生如果还没有出门,被扣于寝室内,需电话通知班主任,方可离寝,并对班级评比扣分,1分每人次;
四、寝室门关闭期间需要进入寝室的同学,需要凭有班主任签字的《学生出入宿舍沟通函》方可进入,没有沟通函的同学不得进入寝室;
五、晚21:45之后,周六晚21:00之后回寝的学生按晚归处理;
六、严禁带校外人员或异性到寝室,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级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处理。
七、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贵重手机等)到学校及宿舍内,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换门锁。
八、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刀具和有害物品。
九、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干爽,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十一、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电发棒、取暖器,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十二、宿舍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抽烟、酗酒、斗殴、赌博、玩牌、搓麻将、串寝、私换床位等。
十三、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十三、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十四、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十五、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十六、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开寝室,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宿管员查验签字后方可带出。
十七、校外人员来访,须由校方负责接洽者登记方可带入宿舍区域。
十八、寒暑假期间,禁止学生留宿学校宿舍。
十九、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
二十、衣服晾晒要求
1、衣服一律拧干后才晾晒,以不大量滴水为准,以保持地面不潮湿,防止滑倒;
2、一年级女生的湿衣服晾晒于寝室两边尽头的走道、阳台及洗漱间内;
3、二年级女生的湿衣服晾晒在一楼外面雨棚下或洗漱间内;
4、衣服晾至不滴水时方可晾回寝室门口或寝室内;
5、及时收回晾晒的衣物,方便她人晾晒;
6、如有违反规定的同学,衣物将被宿管员统一收放至宿管员处,领取需进行登记,并对班级进行扣分,扣除0.5分/每件;
第五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一、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购买物品工本费的要一次交清。
二、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二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三、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管员,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宿舍内所有设施设备、公共财产,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宿管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并需交还本寝室钥匙给宿管员。
五、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负责保管。
七、宿舍内所有物品验收合格者,由宿管员在离校手续书上签字,学生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