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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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2015修订版)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务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部分,根据学校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从2015年春季起试行增加周考项目,为使考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基础上做出内容新增和修订,考务管理包括命题、制印卷、监考、评卷、考试分析等环节,根据考试类型现将考务工作分为周考和统考两大部分进行,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周 考

一、考试时间、内容、目的

1、每周六第三节课(10:20-11:00);

2、考试内容:依据教学大纲,各考试科目每周的教学内容;

3、目的:让学生巩固每周所学的重点知识,检验学习效果;为任课老师教学效果提供评价依据,促进教学水平提升,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和改进教学方法。 

二、命题

1、闭卷考试科目:

(1)一年级(第一期):语文、数学、医学基础、基础营养学、药理学

(2)一年级(第二期):语文、数学、医学基础、中药学、药理学

(3)二年级(第三学期常规班):语文、数学、医学基础、中药学

(4)二年级(第三学期实践班):中药学、基础技能(含GSP)、医学基础、说明书工程

(5)二年级(第四学期实践班):中药技能、基础技能(含GSP)、说明书工程

2、分值比例及时间分配:

(1)一年级(第一期):语文25分(10分钟)、数学20分(10分钟)、医学基础25分(10分钟)、基础营养学15分(5分钟)、药理学15分(5分钟)

(2)一年级(第二期):语文25分(10分钟)、数学10分(5分钟)、医学基础25分(10分钟)、中药学15分(5分钟)、药理学15分(5分钟)

(3)二年级(常规班):语文25分(10分钟)、数学15分(10分钟)、医学基础30分(10分钟)、中药学30分(10分钟)

(4)二年级(实践班):中药学60分(20分钟)、基础技能(含GSP)20分(10分钟)、医学基础20分(10分钟)、说明书工程100分(40分钟)

(5)二年级(第四学期实践班):中药技能60分(20分钟)、基础技能(含GSP)40分(20分钟)、说明书工程100分(40分钟)

3、题型:一般为选择题、配伍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问答题、简答题、病例分析题、小作文、阅读理解等。

4、一年级、二年级常规班周考出题时间:每周六10:30前将下周考试题目按分数和题量要求出具,并将正确答案及评分标准统一交给教务科戴思老师处(遇休息交彭红日老师)进行汇总。

5、试卷格式:按统一周考试卷模版,由教务科戴思老师或彭红日老师负责排版,交教务科宋利琼老师处审核后统一进行印制。(任课老师只做题目内容更改,字体字号统一为宋体小四,内容较多时可适当根据页面调整字号)

三、制卷(试卷定单管理)

1、考卷数量:考试前,如各班级有人员异动情况,班主任应及时向考务备案,进行人员信息更新和核对。考务根据各年级人数加适量机动数进行印刷。

2、分卷要求:考务将印刷好的试卷按班级予以密封分装并标明。

3、试卷用纸:A3纸张   

4、印刷要求:整洁、清晰、无残缺破损。(因目前是在外印刷,可能导致错印或漏印现象,故请监考老师在发卷时提醒学生先检查试卷的完整性)

四、试卷保密

5、试卷安全保密:各任课老师及考务印卷人员均为试卷保密第一责任人,如出现泄题现象,将按责任进行处分并通报批评。

6、考试结束后考务应将每次考试的课程试卷留一份进行存档(电子档与纸质档)。

五、监考

1、考场安排:周考原则上不调整学生坐位,以学生自律考试为主;考前请各班主任组织好学生进行考场清理等工作(清除课桌上的一切物品,保持桌面整洁无提示性内容等,严禁课桌文化)。

2、监考安排:周考原则上由班主任交叉主监考,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作调整;各班主任并安排4名同学(班干部、课代表、志愿者等)分坐教室四角考试并同时协助她班班主任监考;值班老师及教务科老师巡考,严抓舞弊行为。

3、监考职责及考场规则详见相关制度。

六、评卷

1、阅卷:以学生自治为主,由教务科汇总各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统一下发至各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班组织学生交叉阅卷,班干部协助;学生交叉阅卷评分完毕后由学习委员统一收齐试卷交至考务(戴思)老师处。

2、复评卷:由教务科制定复评排期表(复评人员主要为所有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周一至周二进行试卷复评,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主要查看是否有错评、漏评、错分情况;

3、统分:使用教务科统一下发的登分模版进行录入,由复评人员完成,统计完毕发考务老师处(周二完成),进行周考成绩排名及存档备案(周四完成),并发电子版给班主任进行班级公布(周五完成)。

六、试卷分析

1、周考及格分为80分,考试分数与个人操行分挂钩,得分比例如下(学分核算每学期统计2次,最终周考学分核算同周考成绩,具体详见《学分制度》):

周考考试得分

个人学分相应得分

90分以上(含90分)

7分

80分以上(含80分)

5分

70分以上(含70分)

3分

60分以上(含60分)

1分

60分以下

0分

2、周五班主任的课上给出5分钟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周考结果分析的总结,让学生自己找出不足的地方、以及改进措施,如与教学相关的由各科目课代表负责总结问题点反馈给相应任课老师进行调整或指导。

3、周考成绩占比:因试行周考故取消原有月考,改为周考+期中+期末考试,每学期周考成绩最终统计为2次,分别为期中和期末考试前的每次周考总成绩除以周考次数为个人周考成绩(一)和周考成绩(二)。

4、实践班选拔核算:周考成绩单独作为一项占比进行(详见实践班选拔方案)。

5、平时成绩与周考成绩关系:平时成绩统计改为每学期2次,记入期中、期末考试中的20%,计分方法详见《学生学习评价方案》。

 

第二部分 统 考

一、考试类型及时间安排

1、期中考试:取消原有的月考,改为期中考试,具体见校历安排;目的为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映出教师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后期教学过程中注意改进及提升;要求在考试前10天各任课老师根据教学内容按规定模版出卷,出题范围为开学至期中的所有重点知识内容,题量和时间要求详见考务通知,任课老师出卷后需先自行初审,再统一交至考务组,教务科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印制。  

2、期末考试:学期末;目的为检验学生学期学习情况及教师教学成果;要求试卷内容涵盖整学期所有知识(期中考试前的内容占30%),题量同期中考试。 

    3、开学考试:一般为开学报到的第二、三天;目的是检验学生假期的复习情况,不让学生产生学习懈怠;要求在前一学期末与期末试卷同期出卷并印制好。

二、命题

1、闭卷考试科目:

(1)一年级(第一期):语文、数学、医学基础、基础营养学、药理学、计算机

(2)一年级(第二期):语文、数学、医学基础、中药学、药理学

(3)二年级(第三学期常规班):语文、数学、医学基础、中药学

(4)二年级(第三学期实践班):实践班选拔考试、语文、专业课程综合考试

(5)二年级(第四学期实践班):实践班选拔考试、语文、专业课程综合考试

2、出题类型一般为选择题、配伍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问答题、简答题、病例分析题、大小作文、阅读理解等常见形式。

3、试卷格式按教务统一模版,任课老师只做题目内容更改,字体字号统一为宋体小四,但部分科目内容较多,可适当根据页面调整字号。

4、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考试前10天),试卷出完后各任课老师自行进行初步审核(如试卷内容发生错误而自行审核未发现,由任课老师自行承担其责任),确定无误后上交考务,考务二次审核试卷格式,确认无误后统一印制。

5、实操考试科目(各年级根据课程开设情况):音形、体育、计算机;期中和期末考试时间由任课老师出具考试计划至考务老师处,经教务科审核后统一组织考试、协调监考等。

五、制卷(试卷定单管理)

1、考卷数量:考试前,如各班级有人员异动情况,班主任应及时向考务备案,进行人员信息更新和核对。考务根据各年级、各科目、各班级人数加适量机动数进行印刷。

2、分卷要求:考务将印刷好的试卷按考场编号、人数、及科目予以密封分装。(如有两个年级学生合并同一试室考试的要特别认真核对,避免出错。)

3、试卷用纸:A3纸张   

4、印刷要求:整洁、清晰、无残缺破损。(因目前是在外印刷,可能导致错印或漏印现象,故请监考老师在发卷时提醒学生先检查试卷的完整性)

六、试卷保密

5、试卷安全保密:各任课老师及考务印卷人员均为试卷保密第一责任人,如出现泄题现象,将按责任进行处分并通报批评。

6、考试结束后考务应将每次考试的课程试卷留一份进行存档(电子档与纸质档)。

五、监考

    1、考场安排:由考务下发考场安排工作,各班主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学生进行考场布置、卫生清扫等工作(摆好桌椅、贴好座位号,搬出多余的桌椅,清除杂物、废书、废纸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图表与资料)。

    2、监考安排:由考务在考前3天进行名单公布,相关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具体监考时段,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作调整。

3、监考职责及考场规则详见相关制度。

六、评卷

1、考试最终成绩中所含平时成绩的部分应在考试前由任课老师公平公正的算出结果。

2、原则上任课老师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阅卷完毕(期末阅卷在2日内),如阅卷量大无法按时完成的,教务科可合理安排其他老师协助阅卷(按学校目前情况,可安排考试第二天下午统一阅卷),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

3、各任课老师应使用教务科统一下发的登分模版进行录入,数据应包含考试成绩(试卷成绩)、平时成绩(平时测验、作业、提问、实操等综合评定)及最终成绩,并在考前考务会议上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档形式交教务科进行成绩排名及存档备案。

4、教务科应在收到各任课老师上交的成绩结果后3日内汇总并进行总排名,予以张榜公布。

六、试卷分析

1、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任课老师须按照要求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好考试分析表,上交教务科进行存档备案。

2、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教务应指定时间召集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考试分析会,并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改进事项进行总结。

以上方案自2015年3月4日起执行。

 

                                    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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