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方案
作者:宋利琼
发布时间:2014-11-21 11:23
来源:教务科
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认真抓好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的落实,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常规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我校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形成全员重视质量,参与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管理出效益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教师积极、主动地学习业务,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师的工作业绩。
二、工作目的
1、落实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措施,全面了解教学常规工作情况,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2、促进教师自觉、认真地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为学校的年度考评、教师的工作积分量化提供依据。
三、检查小组
1、组 长: 贺树华
2、副组长: 张 苗
3、成 员: 宋利琼、袁美蓉、李佳
四、检查内容
包括教学工作计划、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复习、考查和考试、上公开课和听课、教学总结等。
五、检查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检查细则
按照《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表》的有关指标执行。
七、检查形式
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定期检查:由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小组在期中或期末进行检查,并量化打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等次。
2、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分三种形式。
(1)由教学常规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抽选老师进行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2)由教学常规工作检查领导小组中副组长等人员在随堂听课的时候,对上课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
(3)由教学常规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平时对本校教师进行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即期中一次,期末一次)。并及时(期中上交一次,期末上交一次)把检查结果和总结送交教务备案。
八、检查结果权分:
1、定期检查占70%,不定期抽查占30%。
2、将以定期和抽查两种分数综合得出各任课教师期末综合评定的教学常规分。
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