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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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劳动合同(模版)


甲方: 公司(营业执照号: )

乙方: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丙方:学生 (监护人: )

 

   长沙市湘麓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乙方”)属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定点合作的职业人才学历教育学校,甲方与乙方联合招生(预备员工),学生(丙方)被乙方录取后,成为甲方预备员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1、丙方具备甲方和乙方要求的入学(预备员工)资格的前提下,自愿报名到乙方学习;

   2、丙方入学后,乙方依法对丙方进行教育管理,丙方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家校共管工作;甲方对丙方在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协助乙方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3、丙方入学后,应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足额向学校交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服从学校对教室、寝室、门店等统一管理和调动;

   4、乙方可按教学计划安排丙方至甲方的门店参加实习,甲方应为丙方提供合适的实习环境、带教指导和实习待遇;

   5、如丙方能严格按照乙方规划的课程内容认真学习,各项成绩合格后,于入学后的第三年(即实习期)即可成为甲方的准员工,接受甲方正常考核,享受员工(健康顾问)待遇;

   6、丙方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由乙方发给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文凭,甲方对文凭的合法性予以担保;

   7、丙方在学习期间出现意外事件、患病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学籍等原因退学的,甲方有权不履行合同,后果由丙方自行负责;

   8、丙方毕业后,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岗位招聘计划,丙方可自愿报名,甲方将根据丙方个人特点安排岗位,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丙方由于个人原因,不愿到甲方工作的,由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9、乙方保证学校的考核考试工作公开公平,不超出教学内容范围,不得借故为难丙方,确保丙方在各项考试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正常毕业,丙方正常毕业后,不得无故不向丙方提供就业机会。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及丙方监护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湘ICP备2021000857号

详细地址: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金阳新城阳光路235号  邮政编码:410200

乘车路线:长沙各大车站乘车至人民路古曲路口站、合平村站、人民路雨花大道口站、亚大南路口站乘坐L827在水山站下车(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学校招生老师或拨打热线)

咨询热线:0731-88598869  15874240075  18153335108

阳光服务:0731-8272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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