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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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未结业继续修行办法(2016版)


 

实践班学习结束后未达到结业标准的同学可申请在实训期间按照规定的要求继续修行,接受考核,达到要求即可颁发结业证,具体办法如下:

一、对象:实践期满后未结业的学生;

二、参加方式:个人自愿申请;

三、流程:学生个人提交继续修行的申请交学生科---学生科审核同意—明确继续修行方式及要求---用人单位沟通确定---学生修行、学校企业考核---合格发证;

四、修行方式及要求:

 

情况

重修内容

继续修行要求

修行方式

专业学分不达标

说明书工程在校不合格科目

月初学生自主选择上报考试科目,一旦报名必须参加考试,否则再无补考资格,两个月内须考试完毕;考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学校出具试卷及答案,由实习企业组织考试,阅卷后将分数汇总至学校

实践学分修行不达标

制度流程

熟悉公司各项制度及流程,并能很好的遵守和操作;(5分)

1、采取评分制,总分50分,和实训评分同步,第一月复评得分35分以上为合格;

 2、结果由店长汇总至企业再返至学校;

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好,态度热情,深得顾客好评;(5分)

设备操作

对门店各种设备能熟练使用,能主动独立为顾客测量并熟悉各项测量值;(5分)

系统操作

能熟练使用收银、医保刷卡等进销存系统;(5分)

GSP

掌握GSP各项操作能独立准确填写GSP各项表格,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5分)

商品熟悉

由门店店长随机指定50个品种在10分钟内能找到货位、说出基本功效,准确率不低于85%;(10分)

熟悉公司品种结构,能配合做好商品营销工作;(10分)

销售

主动接待顾客,能问诊指导顾客用药,总结销售案例自我沉淀;(5分)

操行分不达标

工作

1、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规定,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无违纪情况;

2、执行力强,服从安排,交代任务及时保质完成;

考评时间为1个月,1个月出现任何不到位的情况为不合格;

企业考评,考评情况返至学校

综合学分不达标

 

对中间不合格的项目遵照以上规则进行修行;语、数不合格者同样参与补考,70分合格;音体形不合格者不进行补修,经学生科进行全面情况了解及考察,结合实习企业反馈而定;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请遵照执行。

 

长沙湘麓医药职业学校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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