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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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安全顺利开展,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日常体育课程、体育活动及课间操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原则

学校行政部门及其学校体育教研组、校保健室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常抓不懈” 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领导重视学校体育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备、措施得力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防范措施

1.体育教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注意的事项。

2.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特殊情况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3.体育教师要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配合,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4.学生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指导他们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

5.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更宽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微章(如团微)、别针小刀和其它锐利或硬质物体,女生不得穿高跟鞋、男生不得穿皮鞋,要穿运动服或无跟的软底鞋。

6.体育活动要产密组织,严格纪律。

7.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足球架、乒乓球台等;

8.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免学生中署。

9.依据各类体育设施的安全标准,对所有体育场地、器械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检查,尤其是对大件体育器械,如足球门、篮球架、双杠等要做全面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存在安装不当、使用期限已过、老化等使用存在隐患的,要立即修理或做报废处理。学校不得购置劣质和不合格的体育器械。

10.对各项体育设施和场地,要建立保管、检查、巡视维修和养护管理等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形成责任制,确保体育设施良好合格,杜绝“超期服役或带伤作业”要求体育老师在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中,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体育器械;体育课上认真检查体育器械,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体育活动的保护和帮助工作,严防发生任何事故。

11.教育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时要注意检查体育器械,要科学、合地使用体育器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时的自我保护与自救意识。

12.学生参加课间操锻炼,当班教师有责任合理安排学生出教室,下楼梯,确保出现拥挤而发生伤害事故。课间操完毕,按照规定的退场顺序,由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回教室。

三、应急措施

1.体育课上遇有学生发生摔到,晕倒、冲撞等伤害事故,立即将其送往校保健室。

2.保健室老师根据其症状,作出决定是否急送有关医院或保健室自行处理。

3.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有关情况并通知其班主任。

4.如需外出医治。及时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准备车辆。

5.及时送至就近医院,协作卫生机构救治伤者,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6.保险介入:告知学校保险负责人-袁珍玉老师,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长沙湘麓医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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