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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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舟-湘麓学校实践班评价体系(2016)


一、个人学分修行办法:

学生实践为5个半月,总共分为6个实践周期,6个周期的学分总分共计800分,其中:第1周期为100分/周期,第2--6周期为120分/周期,总复习周期为100分/周期,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实践周期学分修行办法:

项目

分值

标准

个人操行

学分

15分

1、常规考核项:含在校期与实践期,对个人的日常行为进行考核;(具体评定细则详见 “实践班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细则”); 常规考核得分:95分以上得13分;得分90-94分得10分;得分80-89分得6分;低于80分,此项不得分;

2、特别考核项:如有违反任意一条,将直接在个人周期总学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具体项目和细则见附表1);

实践表现

8分

每个周期由门店进行考评;具体标准见附表2;

实践体验

学分

30分

结合实践体验学分修行细则,制定出本周期的实践体验学分修行计划;

药理学分

20分/科目

1、学习科目为说明书工程(11期);

2、第1个实践周期学习1个科目,第2至6个实践周期各学习2个科目;

3、每个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当期实践结束后安排1次,下1个实践周期的第1天安排第2次考试,取最高分;

4、根据考试成绩(17分)、作业情况(3分)获得相应学分,详见附表3;

基础专业学分

12分

1、学习科目包括医学基础、中药学、基础技能;

2、每个周期针对上周期学习内容进行小考,根据小考成绩(9分)、作业情况(3分),获得相应的学分,见附表2;

语文

6分

由任课老师结合学生作业完成情况(3分)及考试情况(3分)两个方面进行评分;考试得分:80-85分得1分;86-89分得2分,90分及以上得满分;

音形

3分

根据课堂学习效果及作业完成情况得分;

体育

6分

每个周期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炼计划,完成相应的计划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加分无极限

0.5-2分

1、积极参与文化活动,由学校活动组委会根据情况制定加分规则;  

2、实践期间表现突出深得顾客或同事特别表扬的,由店长与班主任沟通视情节加分(如有加分,需告知理由,并进行备注)

(二)、总复习周期学分修行办法:

项目

分值

标准

说明书工程大统考

50分

低于60分,此项不得分;得分=考试成绩/100*分值

基础技能

30分

实操考核,分项目考核,纳入日常周期中,计入本学分;

音形

20分

根据考试项目设置分值,纳入日常周期中,计入本学分;

(三)、个人考核结果管理:

1、毕业标准:

(1)个人总学分不低于400分且药理+专业学分不低于110分的学员,可颁发毕业证书;

(2)低于11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要求在实习年度继续参加补考,修得相应学分后方可颁发毕业证;

(3)实践学习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纪造成严重影响者,由学校知会家长,原则上不予毕业。

2、实践结业证颁发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个人修行总学分不低于600分;

(2)药理+专业学分不低于260分;

(3)实践体验学分不低于140分。

3、奖学金评定:

(1)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奖资格:

A、未经请假私自逃学的(含实践期);

B、考试有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的;

C、违反学校纪律,有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D、门店实践期间与顾客或同事发生激烈冲突者。

(3)奖学金根据个人评价得分的年级内排名设定四个等级

等级

个人考核成绩评定指标

奖学金(元)

特等奖

第1-2名

500

一等奖

第3-6名

300

二等奖

第7-10名

200

三等奖

第11—15名

100

4、特别说明:

(1)、实践结业后,学校推荐实习单位,如达不到毕业标准或实践结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在继续在实习单位休满学分,达到相应要求后,学校亦可同样的颁发相关证件;

(2)、学生学分将作为公司安排上岗定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班级PK方案

(一)、优秀班级:本届实践班分为两个班级,两个班级进行PK,看看哪个班级更优秀吧!

1、优胜班级:

(1)、每两个周期评选1次,根据班级成员平均学分进行评选,并颁发流动红旗。

2、学期优秀班级:

学期末时计算两个班级个周期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高者为优秀班级,获得奖金200元!

                   

                    

     

                                          

附表1:学分个人操行分特别考核项目(暂定):

细则

考核标准

出现旷工的情况者

扣20分/次

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在校+实践)累计超过5次者

扣20分;

未经同意私自外出及在外留宿者

警告并扣50分/次;

私自留宿其他亲友及同学者

通报批评并扣50分/次;

与顾客发生争吵或冲突者

通报批评并扣50分/次;

不服从门店管理及安排

通报批评并扣50分/次;

实践态度不端正,顶撞老师、店长或带教老师者

通报批评并扣50分/次;

附表2:实践表现评价细则: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客情服务意识

2

A、客情服务意识好,态度热情,深得顾客好评者可得2分;

B、整体服务意识还是不错,只是偶尔会有不到位的地方,得1分;

C、客情服务观念还有待加强与提高,得0分;

工作主动性

3

A、看事做事,主动用心做好自已力所能及的事情,得到门店老师们一致好评 得3分;

B、需要带教老师安排,才会去把事情做好,得2分;

C、需要带教老师不断的提醒督促,才能把事情做好,得1分;

D、经督促提醒,还是不能把事情做到位,得0分;

学习积极性

3

A、学习上主动积极、善于思考;作业上能主动找带教老师考评,得3分;

B、需带教老师来关注提醒才会提出自已的难点,但整体学习还是较为认真的,得2分;

C、需要老师不断的督促,并施加压力才会去学习的,不得分;

附表3:药理、中药+医基+基础技能学分得分对应表:

成绩标准

药理学分

中药、医基、基础技能

作业情况

90分及以上

得20分

得12分

任课老师根据布置的作业情况及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药理3分,中药、医基、基础技能各1分)

85-89分(含)

得18分

得11分

80-84分(含)

得17分

得9分

75-79分(含)

得15分

得8分

70-74分(含)

得12分

得6分

65-69分(含)

得8分

得4分

60-64分(含)

得6分

得2分

小于60分者

0分

0分

                                                         长沙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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